听到大帝的话金闪闪的表情瞬间转冷: “少在那发号施令了杂修。
第一争夺圣杯的这项前提就是错的。
” “嗯?!”大帝一时没反应过来。
看到他皱起眉头露出诧异的表情金闪闪好像很无奈似地叹了口气。
“真要说起来那原本就是属于本王的物品。
追溯起源世上没有一件实物不是出自本王的宝库。
虽然时间过得久了些总是有些东西会遗失但是那些宝物到现在还是属于本王的。
” “哦那你在以前曾经持有圣杯吗?你的意思是说你知道圣杯的真实面貌是什么东西?” “不知道。
” 金闪闪口气平淡地否认了Rider的追问。
接着金先生又开始了壕无人性的炫富: “不要用杂修的标准来判断本上拥有的财实总数早就已经远超出本王所知。
但只要那件物品是宝物就可以确定是属于本王的东西竟然想要擅自拿走本王的财宝你们这群小偷胆子有点肥啊!” 翻译一下就是我都不知道自己多有钱。
大帝表情一愣想起了“王之财宝”传说摸了摸下巴一时之间沉默不语。
Saber嘴唇一动却不知道说什么。
两位王者因为金闪闪的话气势暂时一挫。
闪闪本次老早就暴露了身份而且别的世界不提吉尔伽美什在月世界拥有顶级的知名度他的宝具“王之财宝”并不是什么秘密连卫宫少侠都知道。
其实相比乖离剑和天之锁王之财宝才是真正的逆天逆天到了蛮不讲理的程度。
“王之财宝”中有所有宝具的原型或是人类发明的的雏形与古往今来的财宝或珍品与其说是吉尔伽美什贮藏下来的财宝不如说是【人类智慧的原典】其本身。
金先生壕气无比的话表面上看没有问题但是实际上依然有严重的逻辑漏洞。
雷恩大师轻蔑一笑毫不客气的说: “英雄王别搞笑了冬木市的圣杯和你有什么关系吗?” “杂修你在质疑本王拥有的财宝?”金闪闪表情冷峻一对猩红的竖瞳盯着他。
大帝和Saber面面相觑不过两人皆未开口。
刚刚大帝甚至想承认圣杯是闪闪的然后表示要以征服王的“霸道”去掠夺。
现在他们两个都只是静静地看着无铭等待下问。
雷恩一脸冷漠毫不示弱地看着英雄王: “我知道王之财宝会自动收录世间的财宝我不否认你的宝库里有圣杯但这和冬木市的圣杯有什么关系吗?” “杂修你这是什么意思?”金闪闪目光一凝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很简单你的宝库里有圣杯又怎么样你大可以自己关起门来玩。
用它喝酒还是当球踢都是你的自由。
但你凭什么说冬木市的圣杯是你的? 初始御三家中爱因兹贝伦家构建了圣杯系统远坂家负责提供土地间桐家创造Servant系统(令咒)。
请问这和你吉尔伽美什有一毛钱关系吗? 你有什么资格说冬木市的圣杯是你的?就凭你的宝库收入过几个圣杯? 那我倒想问问你给了御三家版权费吗?” 雷恩并没有咄咄逼人用平淡的话语叙述着事实。
金闪闪是典型的强盗逻辑。
有神你大可以关起门来自己拜宝库里有圣杯你大可以自己一个人玩。
但这和别人辛苦构建的圣杯有必然的归属关系吗? 真要说剽窃王之财宝才是剽窃。
它收入了众英雄的许多宝具以及人类史中人们创造的各种珍宝。
就算号称是原型和真品一模一样。
但依然无法掩饰它本质上就是一种复制一种记录。
举个例子假如金闪闪从王之财宝里拿出“破魔的红蔷薇”和迪卢木多手中的一模一样。
但谁才是宝具“破魔的红蔷薇”真正的拥有者? 不会真有人觉得吉尔伽美什比迪卢木多更有资格拥有宝具的版权吧? 人类智慧原典又怎么样复制品就是复制品难道还能向创造珍宝的原主人说自己才是这件东西的归属者? 金闪闪现在用的就是这个强盗逻辑。
雷恩的话令现场陷入了诡异的沉默中金闪闪此刻面无表情看向他目光中尽是冷漠。
“有道理既然圣杯是由御三家建造御三家又制定了争夺的规则那它确实没有归属需要我们进行争夺。
” 大帝摸着下巴对雷恩的话表示认可。
Saber很讨厌金闪闪更是毫不留情的讥讽道: “爱因兹贝伦家才是冬木市圣杯主要的建造方要说谁才是归属者英雄王我和我的御主才更有资格吧。
现在想抢夺我们财宝的是你你这个小偷的胆子有点肥啊。
” 呆毛王最后面的那句话和闪闪之前的几乎一模一样。
金先生脸色已经阴沉了下来心情极差他难得开口解释了一下自己宝具的原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文地址从巨人开始的无限第484章 火药味十足来源 http://www.5174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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